保固條款
- 非Brother Taiwan 原廠進口之公司貨,恕不提供免費保固與維修服務。
(請認明箱外有台灣兄弟國際行銷之中文標籤,才是原廠公司貨) - 憑產品保固卡,自購買日期起一年內:(i) 印表機於正常使用狀態下發生故障時,提供首年免費到府收送服務(限台灣本島)或部份型號有到府維修服務(限台灣本島六都*), (ii) 標籤機在正常使用狀態下發生故障時保證免費維修服務,惟耗材、配件與消耗性零件不在保固範圍內。
- 部分主機的保固期限為一年以上,依產品型號而有差異。
- 消費者購買產品後可至 Brother 官網(www.brother.tw)登錄產品,以利日後保固與服務查詢。產品保固起始日以購買發票上的日期為準。若無法提供發票,則需提供完整填寫且加蓋授權經銷商店章之保固卡。若發票與保固卡皆無法提供,則保固期限為產品出廠日起一年內,依本公司紀錄為準。
-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碳粉匣、墨水 (匣)、標籤帶、感光鼓、廢粉盒(又稱廢碳盒)等。(詳見備註**)
- 配件含電源線、USB線、說明書與驅動程式安裝光碟片等。
- 消耗性零件含送紙滾輪、轉印皮帶、加熱組、分頁墊片、標籤機裁刀、鋰電池等。
- 保固期內,如發生以下情況,則將不適用免費保固服務,依保固外維修條件處理。Brother授權維修中心得酌收維修費用及零件費用。
- 未依使用手冊, 產品安全指南等規定使用本產品。
- 未依使用手冊指示使用電源或安裝不良導致產品故障時。
- 使用非原廠耗材或非原廠零件而發生產品故障時。
- 未依使用手冊指示定期更換耗材或耗損性零件導致產品故障時。
- 若產品經非授權修改,導致故障者,將不提供免費保固服務。
- 經非Brother授權維修中心之技術人員修理而導致產品故障時。
- 因天災、地變等不可抗力因素而導致產品故障時。
- 未按手冊指示搬運而跌落、電壓異常而導致產品故障時。
- 因使用非建議紙張(如過厚、過薄、受潮、捲曲、破損等)或異物(如紙屑、膠帶、迴紋針)造成卡紙、進紙異常或機器損壞者。
- 異物入侵如蟑螂、螞蟻、黏膠或砂礫等造成之產品故障及損害時。
- 本保固條款及產品保固卡僅在台灣地區有效。
- 保固期滿後,包括保養、維修或調整等服務,將酌收維修費用。若有零件需要更換,零件費用另計。
- 產品保固卡若經塗改、填寫資料不完整、未加蓋授權經銷商店章者,客戶需要維修服務時,需提供購買憑證,而保固期之起始日依第二條2項規定。
- Brother台灣客戶服務專線:0800-600-211 (手機直撥 02-2381-6193)
* 範圍: 六都 (鄉鎮除外)
直轄市、 縣(市)別 鄉鎮市區
新北市 石碇區、坪林區、平溪區、雙溪區、貢寮區、烏來區
桃園市 復興區 臺中市 和平區
臺南市 大內區、楠西區、南化區、左鎮區、龍崎區
高雄市 田寮區、六龜區、甲仙區、杉林區、茂林區、桃源區、那瑪夏區、旗 津區
** 耗材使用過程發生品質異常時,可將耗材寄回Brother,我們將提供一次免費檢測服務。測試正常的耗材案件我們會原件寄回。
耗材建議使用期限:
墨水匣:外包裝盒上標示日期則為最終日期。
碳粉匣與感光鼓:外包裝盒製造日期+兩年為最終日期。
標籤帶: 建議自購買日起15個月內使用完畢
Brother 保留保固條款最終解釋與修訂權,最新版本請參閱官網